一是多元化开展社会化服务。供销合作社服务主体根据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为小农户、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小麦、水稻、油菜、大豆、玉米、粮油作物全过程生产托管,主要以耕、种、防、收等及多个环节托管服务。
二是严格把关服务主体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就地、节约成本”的原则,根据利州区供销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规模、能力、价格等基本条件,择优遴选服务主体。实施项目主体为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社有企业,在基层社内公开规范服务能力强,具有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设施、社会信誉好,接受部门监督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是做好社会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让利州区项目区域内的粮食促壮稳产,提升粮食产能,利用项目资金补贴,降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使广大农民由农业直接生产者变为了土地经营者,有利于促进经营理念的转变,通过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生产服务,促进了规模化和机械化水平全面提高,同时保证了生产效果,提高了产量和品质,确保了利州区优质粮油产业持续稳定发展。